1.招标条件
金凤园区新州大道等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隔离墩及相关设施工程已由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渝高新经投[2017]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金凤园区新州大道等道路交通信号灯、道路隔离墩及相关设施工程位于金凤园区内,建安工程费用约1800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新州大道标志、标线、中央隔离护栏工程、路口监控;新建和修改新金大道(原虎曾西路)和公安消防基地周边道路的交通设施,包含交通标志、标线、交叉口渠化、交通信号监控设施安装相关内容,其他详施工设计图。
2.3计划工期:1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2014年4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有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交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至少1个。
3.2 外地施工企业按“关于印发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22号规定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重庆电子标书生成器(V3.6.0版)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均为扫描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投标文件,办理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四楼,咨询电话:023-6367432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 月 13 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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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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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凤大道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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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
国际中心2幢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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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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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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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3-6151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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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23-6308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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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3-6763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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