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柱县曹家湾水库(烟草援建水源工程)枢纽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水许可〔2013〕1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申请国家烟草援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重庆恒宏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新建总库容112.69万m³的IV等小(一)型水库1座。坝枢工程纽由C15砼埋石重力坝、取水建筑物和泄水建筑物组成,工程投资约2200万元。
2.2建设内容:除水库大坝观测设备(含安装)以外的大坝枢纽主体工程、房屋工程、金属结构、电气设备、临时工程施工。
2.3招标范围:石柱县曹家湾水库(烟草援建水源工程)枢纽工程图纸、图说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4工程地点:石柱县冷水镇八龙村、河源村及太平村。
2.5计划工期:19个月。(具体视工程地点冰雪雨水气候条件确定实际有效工期)
3.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10年具有2个及以上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7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如有疑问,请在2016年10月8日10时00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投标人质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 10月 26日10时00分。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恒宏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石柱县南宾镇人民街52号 |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68号星光协信中心3栋10-1号 |
联系人: 谭老师 |
联系人:杨老师 |
电 话: 73333253 |
电 话:023-67700150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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