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柱县曹家湾水库(烟草援建水源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水许可〔2013〕1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申请国家烟草援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重庆恒宏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新建总库容112.69万m³的IV等小(一)型水库1座。大坝枢纽由C15砼埋石重力坝、取水建筑物和放空建筑物组成;罐区输水工程由总干管、左右干管组成,输水管道总长11.9997km 。项目批复总投资7937万元。
2.2监理范围:对石柱县曹家湾水库(烟草援建水源工程)施工范内的所有内容进行监理服务。
2.3本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4工程地点:石柱县冷水镇八龙村、河源村及太平村。
2.5监理服务期为:以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审核、缺陷责任期(竣工后12个月)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6年9月12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如有疑问,请在2016年 9月18日10: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1日14 时 00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重庆市水利水务网诚信专栏(gcxy.cqwater.gov.cn)”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恒宏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人民街52号 |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68号星光协信中心3栋10-1号 |
联系人: 谭老师 |
联系人:杨老师 |
电 话: 73333253 |
电 话:023-67700150 |
传 真: / |
传 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