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新民镇大通等(2)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已由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渝国土建复备[2014]74号)文件批准投资,建设资金来源:建设用地复垦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垫江县土地整治中心。现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垫江县新民镇大通等(2)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2.2 招标范围:实施规模4.7358公顷,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图册及图说内的拆除工程、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等, 具体范围详见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图册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验收及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任一资质条件: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ƒ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类、水利水电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工程投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9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从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每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垫江县桂溪镇南阳公园2号政务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垫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共信息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