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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园区三期标准厂房工程(一、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29  点击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金凤园区三期标注厂房工程已由重庆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渝高新经投【201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一、三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C11-17-2/02、C11-19-1/03地块内

2.2 工程概况:

施工一标段包括4#、9#、10#楼(含地下车库),本标段楼栋对应部分的挡墙,本项目五个标段所有室外道路(含标志标线、路灯)及室外综合管网工程、环境工程、大门、门卫房、围墙、开闭所、公厕、固废处理及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38315.77平方米。

施工三标段包括5#、8#楼栋,本项目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平基土石方,建筑面积约69549.47平方米。

2.3 监理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的五通一平、平基土石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装修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给排水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电梯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包括所有室外管网道路、环境、大门、门卫房、围墙、公厕、开闭所、固废处理、服务用房等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一、三标段工程保修期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不得同时参加“金凤园区三期标准厂房工程(二、四、五标段)监理”项目的投标,否则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 7  28 日起直接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的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已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料,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套,售后不退。不交纳此费者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 8  19   9  00  分至  10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标时间为2016年 8  19   10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凤大道99号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68号星光协信

中心3栋10-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人:田锦

电话:023-61511579                        电话: 023-67681853   传真:023-6763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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