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彭水水泥厂片区旧城改造公房还建和安置房项目 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5】435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乌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业主为重庆乌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彭水自治县水泥厂片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24832m2,装修面积约16000m2,建安投资约6000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移交、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缺陷责任期期间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施工工期暂定7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及工程审计期。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包含的环境边坡治理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室内装修工程(部分进行二次装修)、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外墙灯饰、室外环境及景观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工程审计期间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对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实施控制与协调。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并且自2011年以来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与本工程相似(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7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9时 00分至2016年6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乌江港湾B栋2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乌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彭水县交旅依城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68号星光
协信中心3栋10-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 系 人:易老师
电话:023-78448288 联系电话:023-63082043
2016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