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彭水水泥厂片区旧城改造公房还建和安置房项目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5】435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业主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重庆乌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地点:彭水自治县水泥厂片区.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4832m2,装修面积约16000m2。
2.4 总投资为: 6000 万元。
2.5计划工期: 72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环境边坡治理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室内装修工程(部分进行二次装修)、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外墙灯饰、室外环境及景观绿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7是否允许分包:否。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在过渡期内资质换证前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类似的合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合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面积在2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8 日 9 时 00 分至 2016 年 6 月 8 日10 时 00 分, 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
5.2 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8 日 14 时 30 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乌江画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彭水县交旅依城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68号星光协信中
心3栋10-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人:易廷洪
电话:023-78448288 电话:023-63082043
2016年 5 月 17 日